分析与条件的影响
理论上,任何分析方法都有一定的误差,且不同分析方法误差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化学分析中,通常的标准方法对准确度有一定的要求,允许的误差也是相对的。有的检测项目,由于分析方法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造成加标回收率值偏低或偏高。
如:采用马弗炉高温灰化处理样品,一些容易挥发的元素测定回收率偏低的原因正是由于高温使待测元素挥发损失引起的。因此,通过测定回收率的结果,可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方法的准确性。
加标量的水平及其准确性的影响
在化学分析中,由于待测物质都是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才具有某个特定的准确度,超出该范围,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在做加标回收时,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较低时。加入标准物质太少,测得回收率误差较大;加入标准物质太多,则会改变待测物质在加标样品和样品中的测定背景,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因此在进行加标回收时,加标量的水平要适当,太高或太低都不会得到预期的效果,通常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标准加入的量要明显高于检出限,二是要尽量与分析组分的含量一致,但同时考虑又不能超出方法检测的容许范围。
例如:在分光光度分析中,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较高时,加入标准物质过高,使加标后测定值接近方法的检出上限,这样测得加标样中待测物的误差较大,加标后引起的浓度增量在方法测定上限浓度c的0.4~0.6倍之间为宜。
加标体积影响
通常情况下,尽管因加标而增大了试样体积,样品分析过程中有蒸发或消解等可使溶液体积缩小的操作技术时,样品经处理后重新定容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但加标体积过大,容易因加入过多溶剂影响检测结果。
如:在采用浓酸消解样品时。过多加入水溶液。使酸浓度太低,可能影响样品效果。当加入标准物质是有机溶剂时,加标量过多,则会造成溶剂和标准物质难以在水中溶解,从而因溶解度问题造成对加标回收率的影响。
由于加标回收率试验需要操作人员经过一系列操作步骤完成,除了加标的步骤外,其他任何与样品检测有关的操作步骤都可能影响加标样品和原样品中待测组分的结果,所以,这些操作人员的水平均直接影响回收率的结果。
通常情况下,样品待测组分本底值(原含量)不能过大。样品本底值太大,加标量无法与之匹配,回收量的相对误差就大,回收率偏差即大;反之回收率偏差即小。因此,在低浓度区加标回收率要受样品中本底值的影响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