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局 韩丽娟
(摘要)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HACCP管理体系认证时,正确评价其HACCP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是获得正确审核结论的基础。本文从如何对HACCP计划和相适应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工厂实行HACCP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探讨。对HACCP审核员接受持续培训内容提出见解。
(关键词)HACCP管理 工厂 有效性
(引言)自从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20号令下达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纷纷建立了HACCP管理体系。有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是因为20号令的强制要求,有的则是因为外商的要求。作为执法机构----------------检验检疫局在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监管时,包括对工厂HACCP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实施的评价。对于认证机构-----------在对食品加工厂进行HACCP认证及随后的监督审核中,也存在对工厂HACCP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实施的评价的问题。
评价HACCP管理体系在工厂有效实施包括对体系文件的评价,按体系文件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价及实施效果的评价等。现就在HACCP认证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如何对体系文件进行评价,此为笔者见解供商确。
对HACCP计划的评价
1.1对HACCP计划中危害分析的评价
危害分析在制定HACCP计划中非常重要的,如果对存在的显著危害未被分析出来,或分析的不正确,就不可能予以预防,或采取的予以预防,或采取的措施不合理。例如,对鲭科鱼类加工的危害分析,未将组胺列为显著危害,则加工的成品中就可能存在组胺的危害,成为不安全食品。食品的种类很多、加工的方式繁多,由品种和加工形式的不同引入的危害不尽相同,因而预防措施各有所异。作为HACCP的认证审核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专业知识,将食品专业知识作为持续培训的主要内容,尤其是非产品专业的审核员。
1.2对CCP的CL确定的评价
CL是与一个CCP相联系的每个预防措施所必须满足的标准。在建立CL时应做到合理、适宜、直观、易于蓝测、可操作性强。微生物限量和化学指标限量均不宜用以作为CL。在对CCP的CL确定的评价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笔者在对某一食品企业进行HACCP认证后的监督审核时,发现该企业将原料接收作为CCP,其CL为“黄曲霉毒素B1、B2、G1、G2之和<4mg/kg,B2<2mg/kg”,监控是对每批原料抽样检验。类似这样的问题,在食品企业确定原料为CCP时,建立CL时常见。这样的控制方法实际上不能真正预防食品中可能出现的危害。
我们知道HACCP理论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用抽样的方法判断合格与否,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而HACCP的优点、灵魂之所在时将危害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加以预防或消除。且一旦失控有可能产生危害时,又能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使问题在产品成为成品之前就已解决,从而以最大限度保证食品的安全。
在对食品企业实施 HACCP计划中建立CCP的CL的评价时,应充分考虑CL是否合理,且易于快速判断。
1.3对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有效性验证的评价
食品中危害来源之一是原料中引入,如动物性原料的兽药残留、植物性原料的农药残留都是在种养殖过程中,为防虫、防病所使用的农、兽药所致。对于这样的原料控制,常用的方法的方法是要求供应商以出具各种证明来保证原料合格,此外为防止来自疫区的动物原料,也采用提供证明来保证。对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有效性的评价,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加以验证。例如对出口肉用鸡肉,要控制原料的疫病、兽药的危害。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有:官方兽医的来自非疫区的动物健康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明、饲养用药记录卡等。工厂采用对每个养殖场抽样检验有无疫病、化验药物残留等验证证明的有效性。因此,在HACCP认证中,对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有效性的评价主要是对工厂的“验证记录”评价,验证时抽样计划是否科学,化验数据是否充分,是否对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是否可信,采用检验方法是否标准,化验人员操作技术是否规范等。
2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
在美国的21CFR part110良好操作规范(GMP)是政府制定的法规,其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和必须达到的卫生要求,是强制性的规定,美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110法规的规定,否则不能从事食品生产。
我国政府同样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例如“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等,国内食品生产企业符合其规定后,方可获得“卫生许可证”,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其依据是GB14881-94及有关食品的卫生规范。
对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按质检总局的规定,应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的规定。在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HACCP认证中,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其依据就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及有关食品的注册卫生规范。如果是国外注册厂,还应符合相关国家的法规要求,例如,是美国和欧盟注册的水产品加工厂,除了符合我国出口水产品注册卫生规范之外,还要符合美21CFR part23.1240、欧盟91/493/EEC指令等的规定。因此,在对企业HACCP认证中要求企业提供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清单,也是评价企业是否符合相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之一。HACCP认证审核员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内容之一。HACCP认证审核员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才能正确做出评价。
3结语
由此可见,作为HACCP认证审核员应对不同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才能正确评价被审核的工厂与相应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例如:乳品生产与罐头、饮料生产的GMP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生产车间通风,乳品要求“排气时应使车间内空气流向合理”,原因时防止污染空气流入车间而污染乳品,乳品是即食食品、罐头、饮料生产通风只是要求保持车间内空气新,排出蒸汽或油气等。在审核时不能以一个标准来要求,审核乳品企业的通风设备既查看通风效果流向,还要查看通风设备是否正压气方式,是否有对空气过滤消毒设备等。如何判断通风效果,评价工厂设施与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对审核员来讲也是必须知道的。由此可见,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也是审核员持续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