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局食检处 孙丽萍
2002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公布了六大类需评审HACCP体系的出口产品目录。在日常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出口食品加工企业HACCP体系的运行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害分析不充分、不完整
有的企业在一个车间内生产许多种产品,可在进行危害分析时,只分析一种或几种产品,而不是将所有产品按工艺流程进行危害分析,或者进行危害分析时不能按照工艺全过程进行详尽的分析,或者在产品进行调整时,没有重新进行危害分析,最终导致HACCP计划不能将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显著危害有效控制。还有的企业在HACCP计划中对产品名称的描述为“冷冻***类”,这是不符合HACCP原理的,HACCP计划中对产品名称的描述应该是具体的,如“浓缩苹果汁”而不能用“浓缩苹果汁”来代替所有果汁,再如“冷冻菠菜"不能用“冷冻蔬菜"来代替。
二、生搬硬套,使许多企业HACCP模式雷同
有的企业因体系建立前培训不到位,对HACCP原理理解不深不透,或聘请了没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没有按照企业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危害分析和评估,而是照搬一个通用模式或其他同类企业的体系,致使HACCP体系存在先天不足。HACCP体系是一个针对性极强的控制体系,首先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生产状况来进行危害分析和评估,确定控制措施,然后再根据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消费群体确定关键限值,再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操作限值,还有监控程序、验证等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照搬一个模式是不可能有效控制所有显著危害的。
三、重形式,不重实质
有的企业为了应付国外客户的要求,取得HACCP体系认证,搞突击上马,获得认证资格后,不能保持体系连续有效的运转,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内部审核与验证,在工艺、配方、产品、设备等发生变化时,没有进行相应的危害分析和评估,致使HACCP体系成了摆设。
四、相关的基础计划不配套
HACCP体系是建立在良好作业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的基础上的、只针对显著危害的预防体系,如果没有这些基础性程序的实施,HACCP体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是不可能实现的。有的企业在建立HACCP体系前,没有系统的基础计划,只有FIACCP计划,因此在卫生控制方面存在漏洞,HACCP体系是不可能完善的。
五、内部审核与验证不系统、不规范,难保体系的有效
性
许多企业HACCP体系都有内部审核和验证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记录,或者记录不系统、不完善,或者验证的频次不符合文件规定和要求。没有有效验证的体系很难确定是否是一个有效的体系。
以上是是的一点粗浅的认识,不对之处请指正。
原文下载: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HACCP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