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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CNAS-CC18:2014的变化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08-19
核心提示:[摘 要]通过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8:2010和2014版的比较研究,阐述了作者对变化部分的理解,包括食品链分
      [摘 要]通过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8:2010和2014版的比较研究,阐述了作者对变化部分的理解,包括食品链分类、FSMS审核及认证的人员能力、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
      [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CNAS-CC18:2014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3年12月15日发布了ISO/TS22003:201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该标准代替了ISO/TS22003:2007。
      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促进我国食品安全认证认可结果在世界范围得到其他国家和(或)地区的承认。CNAS修订了CNAS-CC18: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形成了CNAS-CC18:2014(等同采用ISO/TS22003:2013),并参照CNAS-CC18:2014要求配合调整了CNAS-GC18:201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CNAS-SC16《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SC17《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等认可规范文件。
      与CNAS-CC18:2010相比,CNAS-CC18:2014对食品链分类、依据ISO22000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审核及认证的人员能力、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进行了修订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阐述了作者对变化部分的理解。
      1 食品链分类
      比较CNAS-CC18:2010和2014的食品链分类,从表头我们可以发现CNAS-CC18:2014增加了一个“组”的概念,“行业类别”的划分发生了细微变化,而“种类(示例)”裂变成了“子行业类别”和“包括的活动示例”。本次修改后的食品链分类,从“组”到“活动示例”的递增性更为明显,层级划分更为合理。
      “组”用于界定认证机构认可的范围和认可机构见证认证机构的范围。食品链行业类别被划分为农业(A+B)、食品和饲料加工(C+D)、餐饮业(E)、零售运输和贮藏(F+G)、辅助制造业(H+I+J)和(生物)化学品制造(K)。所以,“组”的划分仅用于认可过程,不适用于认证过程。对企业的专业类别的界定没有直接的联系,在合同评审过程中,也不需要对该内容进行识别。
      “行业类别”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将原先的“加工1-3”统一为食品生产。变化较大的是原先的“种类(示例)”裂变成了“子行业类别”和“包括的活动示例”。我们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子行业类别”的描述比原先“种类(示例)”更为明确,“包括的活动示例”对“子行业类别”做了更为详尽的描述,较为明确,不易混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例如行业类别“C食品生产”,其子行业类别分为“易腐烂的动物产品的加工”、“易腐烂的植物产品的加工”、“易腐烂的动物产品和植物产品(混合产品)的加工”和“环境温度下稳定产品的加工”。活动示例的描述几乎囊括了所有典型的食品生产种类。除了食品生产种类外,本次的食品链分类对“宠物饲料生产”的行业类别归属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笔者发现本次食品链分类仍未能体现简单加工食品的归属,如食品链各类产品的分装。分装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加工过程,该类型加工又该如何划分仍有待讨论。

      1CNAS-CC18:20102014食品链比较

      CNAS-CC18:2014

      CNAS-CC18:2010

      行业类别

      子行业类别

      包括的活动示例

      代码

      行业类别

      种类(示例)

      农业生产

      A

      农业生产(动物类)

      AI

      生产肉、奶、蛋或蜂蜜的动物养殖

      ……

      A

      农业生产1(动物类)

      A1-A6

      AII

      和海品的

      ……

      B

      农业生产(植物类)

      BI

      作物(谷和豆除外)

      ……

      B

      农业生产2(植物类)

      B1-B5

      BII

      和豆

      ……

      食品和饲料加工

      C

      食品生产

      CI

      易腐烂的品的加工

      ……

      C

      加工1(易腐烂的动物产品)

      C1-C5

      CII

      易腐烂的植物品的加工

      ……

      D

      加工2(易腐烂的植物产品)

      D1-D3

      CIII

      易腐烂的品和植物品(混合品)的加工

      ……

      C

      加工1(易腐烂的动物产品)

      C6

      CIV

      境温度下品的加工

      ……

      E

      加工3(常温下保存期长的产品)

      E1-E14

      D

      动物饲料生产

      DI

      饲料生产

      ……

      F

      饲料生产

      F1-F2

      DII

      宠物饲料生产

      ……

      餐饮业

      E

      餐饮业

      ……

      G

      餐饮业

      G1

      零售、运输和贮藏

      F

      销售

      FI

      零售/批

      ……

      H

      销售

      H1-H2

      FII

      食品代理/贸易

      ……

      G

      运输和贮藏服务的提供

      GI

      易腐食品与料的运藏的提供

      ……

      J

      运输和贮藏

      J1

      GII

      环境温度下稳定食品和饲料的运输和贮藏的提供

      ……

      K1

      辅助服务

      H

      服务

      ……

      I

      ……

      I1-I6

      I

      食品包装和包装材料的生产

      ……

      M

      包装材料制造

      M1

      J

      设备制造

      ……

      K

      设备制造

      K1

      生物化学

      K

      (生物)化学品生产

      ……

      L

      (生物)化学品制造

      L1-L7


      2 FSMS人员能力
      随着CNAS-CC01:2011的更新,CNAS-CC18:2014在管理层和人员的能力、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外部审核员和外部技术专家的使用、人员记录、能力准则和评价过程的确定,都直接参考了CNAS-CC01:2011 7.1至7.4中的最新要求,并没有像CNAS-CC18:2010那样针对每一类做详细的说明。但是纵观CNAS-CC01:2011的正文和附录,均要求识别FSMS认证领域的特定能力准则。如CNAS-CC01:2011附录A明确了认证机构应为特定职能确定的知识和技能。如果已经为特定的认证方案建立了附加的特定能力准则,例如ISO/TS 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这些附加的特定能力准则应得到应用。这就是要求能力准则应为通用的。资格和经验都可作为能力准则的一部分,但能力不能仅以此为基础。重要的是确保人员在获取资格或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后,能够证实其具备期望的运用特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评价过程应特别关注认证机构从业人员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的评价,包括在实施的行业类别内特定的前提方案和相应的食品安全危害。因而CNAS-CC18:2014再附录中增加了人员能力的要求。
      3 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
      标准附录与标准正文一般有密切的关系,附录是对标准正文内容的补充或说明。在标准正文的相应内容中,通过对附录采取引用的方式而将附录与正文联系起来。本次修订附录部分变化也较大。除了对附录A和B的修订外,新增了附录C、D和E。其中附录A、B和C属于规范性目录,附录D和E为资料性目录。规范性附录的内容构成标准内容要求的一部分,语言表述一般为“应”。资料性附录提供有助于标准中相应要求实施的信息。资料性附录中的内容不是标准的要求,所以语言表达用“宜”。
      附录C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人员在特定认证职能中的能力要求。识别的能力准则是对认证机构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其能力准则应作为每个行业类别人员能力的基础。能力准则可以是通用的或特定的。这些特定的能力相对于CNAS-CC01:2011附录A表A.1中识别的通用能力是新增的。能力准则是指相关的特定的知识和技能,与附录C中识别的通用能力要求相一致。即依据食品链行业类别相关的产品、过程和服务确定特定的知识。认证机构还可以识别拟开展的行业类别和每个职能岗位的特定要求。
      附录D在CNAS-CC01:2011的附录A中识别的许多通用认证职能上为认证机构提供了指南,FSMS认证和审核涉及的人员需要据此确定能力准则。附录D从申请评审、选择审核组、策划审核活动、审核、认证决定和专业能力发展六个认证流程的角度对审核和认证人员能力提出具体要求,机构可根据自身岗位职能设置,对人员能力要求进行设定。
      附录E是基于CNAS-CC01:2011,即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要求,在食品安全领域情况下,强调“安全产品”,因此一些认证方案采用以ISO/IEC17065为基础的产品认证标准。本附录在对比了CNAS-CC02 和CNAS-CC01上,明确了使用该标准的食品方案。
      与CNAS-CC18:2010相比,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CNAS-CC18:2014在FSMS要求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只是对其中部分内容的理解阐述了作者的观点,以期与同行进行交流。
      浅谈CNAS-CC18 2014的变化.pdf


      编辑:food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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