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获悉,3月15日起,将在全省统一执行食盐加碘含量新标准。碘基本浓度从现行的35mg/kg下调至25mg/kg。
去年9月,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规定,各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国标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这一标准将于2012年3月15日实施。按国家新的标准,陕西省卫生厅组织专家针对食用盐碘含量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陕西省食用盐碘含量以25mg/kg为宜(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18-33mg/kg)。新标准将于本月15日起实施。
据了解,陕西省是地方病重病区,除了富平县个别乡镇存在高碘现象,约2万人改吃无碘盐外,全省仍属缺碘地区。陕南最重,其次是关中,最轻的是陕北。为防止碘缺乏病的危害,居民还应坚持吃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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