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汪开友系安徽省巢湖市人,在诸暨市璜山镇农贸市场开了一家熟食店,自己加工凤爪、烤鸭、牛百叶、牛肚等熟食制品进行销售。今年3月28日,诸暨市工商局在汪开友的熟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2公斤熟凤爪有双氧水成分,在对汪开友加工熟食的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正在用双氧水浸泡的9公斤凤爪,同时在现场发现用剩的工业用双氧水4公斤。现已查明,自2006年4月开始,汪开友为了使销售的凤爪外表更美观以吸引消费者,便购买工业用双氧水,对凤爪进行浸泡,然后加工成熟食销售,一年来,共销售用双氧水浸泡过的凤爪500余公斤,销售额1万余元。经绍兴市卫生监督所出具意见,认定工业用双氧水浸泡过的凤爪为有毒有害食品。汪开友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安机关将汪开友报捕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