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买到的豆腐,标注的生产日期却是7月19日。对消费者的质疑,厂家给出解释称,这是“业内的潜规则”。
昨天上午,朝阳区郎辛庄李先生在附近一家超市买了五盒“放心内酯豆腐”,事后发现,豆腐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7月19日”。“可今天才是7月18日,难道说这豆腐也能‘早产’吗?”李先生很奇怪。
昨天下午,根据“早产”的豆腐的外包装地址,记者联系到了豆腐厂家“北京天香绿色食品公司”。公司一位负责人张先生解释说,他们在配货时出了问题。“我们在一天内生产的产品不会全卖出去,所以会把剩余的存货打上未来的生产日期,第二天再卖。”张先生说,在7月18日出货时,送货员错拿了“19号”的货,于是造成了豆腐的“早产”。
张经理坦承,他们公司的做法违反相关食品法律,“可这就是我们食品行业的潜规则,不改签日期就会损失一天剩余的存货。”他还提到,不光是豆腐,他们厂生产的豆浆在剩余的情况下也会如此操作。
张经理表示愿意承担李先生的损失,他表示希望记者能息事宁人,因为他们公司正在进行“QS(雷竞技百科 安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