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江门市工商局获悉,近日,鹤山市工商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成功查处两宗销售含“瘦肉精”饲料的案件。
鹤山市公安局近期在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庄某使用违禁药品“瘦肉精”制售假冒“绿安康S404-Ⅰ大猪复合预混饲料”一案中,在王某和周某经营的商店内分别发现有此种饲料销售,遂将此线索提供给鹤山市工商局。该局经检大队成立案件调查小组,立即对当事人王某和周某经营的两家商店进行调查。
经查,今年1月,这两家商店在没有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情况下,分别向供货人庄某购进标有广州绿安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安康S404-Ⅰ大猪复合预混饲料”150包和200包(20公斤/包)进行销售。经鉴定,上述饲料均是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鹤山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和非法所得,并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