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今年春节前花三千多元买了3箱假“西凤”,日前,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火车站工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杨世军赶到延安,将先行予以赔偿的3510元送到延安消费者李先生手中。
今年春节前,李先生在西安市解放路一烟酒商店购买3箱、共18瓶15年“西凤酒”,价值3510元,并委托该店将3箱酒托运到老家齐齐哈尔。后来李先生品尝时,发现这几箱“西凤酒”是假酒,便于4月来西安投诉。
经有关部门鉴定,送检样品为假酒。经有关部门处理,李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便写信给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经层层批示转到火车站工商所。
6月30日,在火车站工商所杨世军所长的带领下,一行几人来到消费者工作地延安,将工商机关对涉嫌经销假酒的经营者进行依法查处的情况向李先生予以说明,同时将先行予以赔偿的3510元交到李先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