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禁鲜令
事件回顾:
“禁鲜令”从2005年10月1日推迟到2006年6月1日,随后又推迟到2006年11月1日,又推迟到了2007年1月1日。而三次的理由都一样:部分企业食品标签仍有较大库存量。??
2007年1月,中国乳业泰斗、东北农大教授骆承庠等来自全国各地的7名知名专家起草了一份名为《坚决反对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禁鲜的国家》报告,直陈国务院办公厅。这份报告态度坚决、措辞激烈,从六大方面阐述了反“禁鲜”和准“标鲜”的理由。
2007年1月8日,记者就这些说法向国标委求证,得到了令人大惑不解的答案。该单位秘书长郝煜说:“国标委从没有提过‘禁鲜令’的说法。”
2007年1月11日,该禁令实施10天来“纯鲜奶”仍有销,大多市民称只关心产品雷竞技百科 不在意名称。
据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透露,为了坚决抵制“禁鲜令”,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在内的全国重要城市的奶业协会近日起草了《关于液态奶产品名称和标识的意见》,已正式发给国标委,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取消这一错误的规定。
知识链接: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率先发布了两个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同时与之配套出版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该标准也被业界简称为“禁鲜令”。《指南》中明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所以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以防止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指南》还规定,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奶,即国际标准所称的原乳,也就是刚刚从奶牛身上挤下的奶才称得上是鲜奶。
事后评论:
“禁鲜令”出现的一大原因是市场上出现了“复原乳”,由于1吨奶粉可以还原成8吨甚至10吨“牛奶”,其成本要大大低于使用原料奶,一方面欺骗了消费者,另一方面损害了奶农的利益。“禁鲜令”的出现正是要将以原料奶和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区分开。
但事与愿违,“禁鲜令”不但没有达到其预期目的,却引发了两大阵营的利益纠纷。以光明、三元、新希望等为代表的“城市型”乳企一般奶源不充足,并且缺乏奶牛饲养的发展空间,但因靠近城市消费市场,因此以生产巴氏消毒奶、保鲜奶为主,在营销策划上,主打“鲜奶牌”,“以鲜取胜”,也可以说,“鲜牛奶”牌子是这些企业的最后一张王牌。而以伊利、蒙牛等为代表的“奶源型”企业则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质低价奶源,以生产超高温灭菌奶为主,因为保质期可在45天左右,被称为“常温奶”,在营销上,倡导天然、绿色、无污染,并且“以价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