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委托朋友购买东西放心,没想到做茅台酒生意的王先生,托朋友李某以每瓶450元价格购买120瓶53度茅台飞天酒时,李某竟然找人弄来120瓶假茅台,每瓶还加价160元,并以7万余元卖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发现后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去年11月份,民警将女职员李某抓获归案 .今年2月27日,记者从李沧法院获悉,李某被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向李某提供假酒的李某某单处罚金27000元。
今年42岁的女职员李某家住市北区登州路,两年前,在一家商贸公司从事酒类商品的销售工作期间,结识了同事李某某,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得知李某某手头上有一批假冒的53度茅台飞天酒急于出手,刚开始李某并没有在意,还差点将此事淡忘,事后李某还从该公司辞职,跳槽到李沧区的另外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工作。
2010年4月份的一天 ,朋友给李某打了个电话,"以前你是销售酒水的,现在还能不能弄到茅台酒?"记者了解到,打电话的是她的一位朋友王先生,主要负责销售茅台酒,2010年初,王先生见茅台酒不停地涨价,而且货源紧缺,他便想方设法多批发点53度茅台飞天酒,于是就找到李某,让其想法弄点茅台酒。
"何不把这个生意揽下来,赚点外快!"李某见状立即将此事答应了下来,并表示可以弄到 120瓶53度飞天茅台酒,价格每瓶450元,去年4月份的一天 ,李某赶紧联系上了之前的同事李某某,打算将李某某手头的假冒茅台飞天酒卖给王先生。为了不引起怀疑,李某又临时加价,以茅台酒涨价为由,每瓶加价160元,并约定在李沧区李村附近交易。
据了解,去年4月6日下午,王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驾车来到宁夏路接着李某,一同前往约定地点提货,途中,王先生将7万余元的货款交给了李某,并由李某出具了收条。而李某收到货款后,立即通知李某某驾车带着120瓶假冒的53度茅台飞天酒,来到李沧区黑龙江路进行交易,事后李某拿出54000元交给李某某。
■检验
经茅台酒厂鉴定系假酒
让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朋友提供的茅台酒竟然全都是假酒。2010年10月份,王先生从仓库里拿出这批酒准备出售时发现了异常。"卖了这么多年茅台酒,假酒还是能分辨出来的。"王先生仔细端详李某卖给他的茅台酒后,发现商标和包装有问题,并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送检的119瓶茅台酒商标系假商标。于是,王先生赶紧向警方报了案。事后,民警将李某和李某某抓获归案。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开庭现场,李某承认明知假酒还买卖。"我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以前法律意识淡薄,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好好改过,请求法官对我从轻处罚。"李某说道。另外,据法院查明,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代其向法院预缴退赔款人民币19200元;李某某的亲属于案发后退赔赃款29000元,该款已发还被害人。
李沧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认为,李某和李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且金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予处罚。但鉴于两人主动退赔赃款,且能积极缴纳罚金,对其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判处李某某单处罚金27000元。
记者 王悦 本报通讯员 田绪宏
记者 王悦 本报通讯员 田绪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