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网友梁先生爱好藏酒,近20年里收藏了国内各种知名白酒。前日,他邀请一帮朋友来家欣赏藏酒,却发现一对自己珍藏了18年的酒鬼酒成了空瓶,但瓶身和外包装没有任何泄露的痕迹,这令他和众人感到十分惊讶。
收藏18年的“酒鬼”酒成空瓶
梁先生在红网发帖称,他于1993年在湘西吉首酿酒总厂花费近500元,购买了一对“无上妙品”酒鬼酒,专门用来收藏。今年2月15日,他拿出藏酒供朋友观赏时,发现这对“酒鬼”酒重量明显不对劲,拆开包装盒一摇酒瓶:其中一瓶滴酒未有,另一瓶也只剩下一小半。
“这真是怪事,我放在一起收藏的茅台、剑南春、洋河、西凤等名酒都完好无损,为何单单只有酒鬼成了空瓶?”梁先生认为,这对“酒鬼”酒瓶是瓦罐材质,在瓶口、瓶身、包装均完好的情况下,瓶中的白酒“神奇”消失,有可能是瓦罐材质的密封性差所致。
“十几年前的酒瓶瓦罐工艺落后”
今日下午,红网记者就此事致电酒鬼酒厂技术部。
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称,早期的“酒鬼”酒都是用瓦罐材质的酒瓶所装,但十几年前的瓦罐工艺比较落后,密封性不如上了釉的陶瓷酒瓶,所以不适合多年置放。“现在酒瓶的工艺改成了‘内瓷外陶’,陶罐外表保留了酒鬼酒的湘西特色,而瓶内的陶瓷工艺又保证了酒的密封性”。
至于酒的赔偿问题,厂方表示可向顾客提供一对价值500元的酒鬼酒。
双方协商赔偿未能达成一致
“93年500元能买什么东西,现在的500又能买什么东西?”梁先生认为,18年前他购买这对酒的价格就在500元左右,厂方的赔偿方案明显不合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梁先生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投诉。
对此,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蔡卫华认为,在确认空瓶系厂方工艺所致,网友可先与厂商协商赔偿损失,如果厂商推脱责任拒绝赔偿,可向当地消协或者工商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