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近半年的“龙凤鲜肉包”,竟然还在销售。前日,汉阳五里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此展开了调查。
据了解,11日下午5时许,汉阳的张先生来到麒麟路一超市,购买了一袋“龙凤鲜肉包”。回家后,无意中发现其出厂日期是2009年8月18日,保质期只有一年。张先生当即向本报反映。
前晚8时许,记者闻讯赶至该超市,只见其冷藏柜中,仍有“龙凤鲜肉包”销售,包装袋上有“20090818”字样的,而保质期是“零下18℃以下冷冻可保质12个月”,至目前已过期近6个月。
前日上午,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来到汉阳五里工商所举报。工商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时,其冰柜中已不见“龙凤鲜肉包”。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提供鲜肉包的进货信息,超市方也没能提供。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将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票据和过期的“龙凤鲜肉包”,展开进一步调查,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