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4月25日讯 “刚吃了狗肉,我不会得狂犬病吧。”4月23日下午,王先生急匆匆地来到淄博市中心医院急诊科,要求注射疫苗。
原来,家住张店的王先生在餐馆吃了顿狗肉,23日去单位上班时,听朋友说最近有很多疯狗被杀死卖到了餐馆。疯狗咬伤人会传染狂犬病,那么吃了疯狗肉有没有感染狂犬病的危险呢?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介绍,狗肉味虽美,但市民在食用时要谨慎,因为狂犬病毒要在加热到56℃时30分钟- 60分钟,100℃时2分钟后方可完全死亡,一般情况下狗肉只要烹熟煮透,是不会传播狂犬病的,但是,时下流行的狗肉火锅因为追求肉质软嫩,加热的时间和温度没有达到杀灭病毒的标准,这就非常危险了,一旦口腔内有溃疡,误食含有狂犬病病毒的病犬肉后很有可能感染狂犬病。
山东侨联医院内科夏侯伟主任介绍,狂犬病病毒主要通过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工作人员在屠宰、加工犬只时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佩戴乳胶手套,防止被血液沾及皮肤,若是一旦被划伤割伤,要立即到正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规范处理,如果经济条件许可,可在宰杀、清洗狗肉前,先作预防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另外市民特别要注意的是,病死犬千万不要宰杀食用,因为目前其他地方已有因为宰杀食用病死犬而患狂犬病死亡的病例,消费者在吃狗肉时,应注意狗的来源,不要因为贪一时痛快而使自己受到伤害。
记者 孙玲玲 通讯员 齐金钊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