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宁宏翎)4月9日,江西省鄱阳县工商局对虞某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案件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收缴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3500元的决定。
3月12日,鄱阳县工商局12315接到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投诉,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鄱阳县虞某副食店经销的“品悠堂”娃哙哙“营养快线”,娃哙哙“爽歪歪”果味饮料与已注册的娃哈哈营养快线、爽歪歪商标及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经查,今年3月11日,虞某从邓某处购进上述侵权产品。工商执法人员遂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