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毅伟)昨天,西安市食品稽查分局检查餐馆饭店年夜饭食品卫生时,在西安圣豪轩高新店餐厅的海鲜池内发现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72条活的河豚鱼,执法人员当场查封,要求餐馆在查封期间,不允许一条鱼流失,活要见鱼,死要见尸,执法部门将采取适当的方法销毁。
食品卫生执法人员来到圣豪轩高新店,在餐厅的三个海鲜池内,胖乎乎的河豚鱼在池内上下游动,上面没有标注河豚鱼的名称。该店蓝姓驻店总经理自称这些河豚鱼是供应商2月9日晚上寄存在该店的,10日晚上就运往深圳,执法人员对她的说辞当即进行驳斥,国家明令河豚鱼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将有毒的河豚鱼存放在餐厅营业场所更不应该。蓝经理说两三个月以来该店开始提供红烧河豚鱼菜品,河豚鱼是由外店加工成红烧河豚鱼送到这里,该店再用微波炉加热,所以她只承认该店提供红烧河豚鱼菜品,不承认该店加工制作过河豚鱼。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店海鲜池中的河豚鱼每条重250克至300克,每盘红烧河豚鱼菜品售价在2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