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问题时常引发消费争议,所谓“开瓶费”、“服务费”,定义相当模糊,这种费用的收取实际上是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这些收费往往是在结账时才告知消费者,因此时常发生纠纷。几天前,外地来沪旅游的胡先生在桂林路的一家饭店用餐,自带了酒水,结账时饭店要收取开瓶费,因为胡先生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了纠纷,随后还报了警。
读者薛先生表示,尽管中消协一再表态,“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知并不合法,然而个别餐馆依然公开或半公开地收取所谓“开瓶费”、“服务费”。收费大都是餐馆自行开价,没有标准可言。饭店酒水价格“翻跟斗”已是众所周知,尽管酒水销售额一般只占饭店营业总额的三成左右,但利润却相当可观。高价酒水属于餐饮业的暴利,所谓“开瓶费”实际上是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
对此,记者与上海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得到的答复是,行业协会不主张消费者自带酒水上饭店,这是因为卫生、安全等因素,比如啤酒瓶的爆炸时有发生。“开瓶费”客人可以与饭店协商来解决,酒类加价是由饭店决定的,有些饭店考虑到信誉问题,也会作出让步。至于行业是否打算在“开瓶费”上出台统一的规范,这名负责人没有给予肯定的答复。
薛先生认为,消费者之所以自带酒水,是因为酒店的酒水价格太高。上海餐饮协会应作出行业规范,以避免此类消费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