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的郭女士称到一酒楼买了一玻璃瓶装芬达,喝了大半瓶后发现瓶内漂浮着不少黑色沉淀物,于是,她向厂商可口可乐公司索要人身伤害、精神损失等赔偿50万元。
昨日中午,郭女士和2名同事到西河的福大学生广场一酒楼用餐。
郭女士说,她点了瓶芬达饮料,一口气就喝了半瓶汽水。刚放下瓶子,她突然发现里面漂浮着不少黑色粉末状的物体,有些附着在瓶壁上。
“喝时也没发现味道不对,但是这里面的东西,谁能保证喝下去不出问题?”郭女士提出担忧,并找酒楼老板索赔。酒楼李老板则联系到可口可乐公司福州南办事处郑经理前来协调。
经初步了解,这瓶芬达仍在保质期内。郑经理称,若能够提供相关检查结果,证明郭女士确实因喝了这瓶芬达受到不良影响,公司愿对此负责。至于黑色沉淀物到底为何物,他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郭女士要求,可口可乐公司应带她去医院全身检查。郑经理则回复,除非有证据证明饮料确实对其造成影响,公司才会负责。
郭女士联系了卫生监督局以及12315。卫生监督人员取样后离开,12315工作人员在现场协商无果,对郭女士表示,如果她想索赔,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出相应索赔要求。
随后,郭女士向可口可乐公司提出人身伤害、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50万元。郑经理对此称无法接受。
对于为何提出50万的巨额索赔。郭女士解释说:“首先我们不知道瓶子里是什么,现在乱七八糟的病那么多,谁晓得喝了会怎么样。”她表示,这对她造成了人身伤害以及精神损失。其次,郭女士和同事表示,他们本来要和外国的客户谈生意,就因为这件事耽误了生意,这里面有相关的误工费用。
对此,福建华辉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柯继贤表示,对于此类小纠纷,双方若能够私下协商解决,是最好方式。在没有达成协商共识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自行做鉴定,再依据鉴定结果,向法院进行起诉。
柯继贤表示,如果郭女士确实要索要赔偿,则得提供相应的病情结果或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