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购买了两箱汇源果汁,因在有奖销售的卡片上没找到中奖概率的说明,陈先生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物美大卖场大兴店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大兴法院已受理此案。
陈先生诉称,2008年3月,他在物美大卖场大兴店购物,看到汇源公司生产的24盒装果汁的塑料包装里面附有抽奖卡片,上面注明“汇源果汁与您共赢2008,千万奖品等你拿”。陈先生购买了两箱,价款为153.6元,随箱获得了两张抽奖卡片。去年4月,陈先生按照卡片说明将刮奖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得到回复“您本次未获奖,感谢您的参与”。
陈先生称,他在卡片上未找到有关中奖概率的说明。后来他咨询得知,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等。”陈先生认为,汇源果汁的“有奖销售”显然是欺骗消费者,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一。因此,陈先生提起诉讼,要求物美大卖场大兴店退款153.6元,厂家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赔偿153.6元。
对此,物美大卖场大兴店的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情况,需向厂家了解。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务部的丁先生说,目前尚未看到陈先生的起诉状,但公司的有奖销售都是经过公证的。据他所知,因刮刮卡卡片版面有限,不可能把活动细则都标注在上面,因此注明“详情请看店内海报和相关网站”。“有奖销售本来就是让利活动,公司没必要欺骗消费者,对方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