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月饼生产企业(含宾馆、酒楼)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月饼厂家294家,取缔月饼无证生产黑窝点2个,涉案货值达12.57万元。其中花都一蛋糕店的1.2万个“琳×月饼”,因生产日期造假被查处。
市质监局表示,此次检查发现99.3%的受检企业都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发现生产企业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也未发现伪造场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资料标识的违法行为及月饼过度包装的行为。被执法人员立案查处的两家正规月饼生产企业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东×饼家、新华琳×蛋糕店。东×饼家涉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生产加工月饼,执法人员在其生产现场查获该饼家生产的月饼成品1520个,依法现场封存了涉案月饼以及相关生产设备,初步估计涉案货值为0.57万元。此外,执法人员9月2日前往花都区新华琳×蛋糕店的加工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成品仓库内有生产日期标注为“2008年9月4日”的“琳×蛋糕中秋月饼”以及“琳×月饼”成品12224个,由于此行为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执法人员予以现场封存,涉案货值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