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手势,我想大家一定是再熟悉不过了。食指(index finger)和中指(middle finger)伸出来构成了英文字母“V”的形状,刚好代表英语中的“胜利(Victory)”,在英语中我们把它叫做“
V sign”。
尽管今天我们在拍照时摆出这个手势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了,但了解它的来由和文化内涵对我们在以后的交际过程中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一旦我们摆错了姿势,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它的来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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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V sign”这个手势是在二战时开始流行起来的。早在20世纪60年代,士兵们便用“V sign”来作为象征“和平”(peace symbol)和“胜利”的手势,并随着英国首相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在媒体前与士兵一起打出这个手势而变得人人皆知。后来,美国的总统尼克松(Richard Nixon)也学会了这个手势,并多次在民众面前传达美国人“热爱和平”的信息,使得 V sign 在美国也变得家喻户晓。
不过,尽管今天几乎世界各地的人都知道“V sign”的含义,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正确的手势来。这不,美国现任总统布什的老爸 George H. W. Bush 在当总统期间就曾闹出过著名的笑话。当年老布什去澳大利亚访问,为了表示友好他在众人面前摆出了“V sign”,结果非但没有获得澳大利亚人的好感,反而引起了众怒,原来他把手背对向了观众,而手心对向了自己,本来这个举动在美国人看来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在澳大利亚文化中这个手势已经与“和平、胜利”的意思截然相反了,变成了用来骂人的下流动作,相当于我们常见的把中指单独伸出来的手势——“The Finger”(flipping the bird)。
因此,做这一手势时务必记住把手心朝外、手背朝内,在英国尤其要注意这点,因为在英联邦大多数国家,做手背朝外、手心朝内的 “V”形手势是表示让人“滚蛋”(fuck off)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