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人社部发【2017】68号文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原食品检验工已统一整合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工作已经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畴,按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且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同时取得从事食品检验的资质。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食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解决食品检验人员能力提升需求,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计划于2020年9月14日-19日继续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培训考试,考核通过后取得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和质量检验员证书,考核未通过者(或需强化练习操作)可再次免费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检验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业道德;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及标签标识等相关内容;
(二)食品理化检验技能培训
1.食品理化检验基础技能的理论及实践操作培训;
2.实验结果计算及数值修约规则;
3.食品理化检验项目如净含量、水分、酸价、过氧化值、总酸、氨基酸态氮及蛋白质测定等相关标准解读及实践操作培训;
(三)食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如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测定相关标准解读及实践操作培训。
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 2、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3、有志于从事检验检测的相关人员。
(一)初级2200元/人、中级2300元/人、高级2400元/人。(费用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操作培训费、实验耗材和药品及原材料费、培训教材和文件用具费、实验服费、考核鉴定费、办证费等)。 (二)本次培训食宿自理,如需安排住宿,请直接与报到接待人联系。
需提供的材料:
(一)近期2寸免冠纸质证件照片(3张,底色不限,不留白边);
(二)2寸免冠电子照片(85*120,像素<20KB)
(三)现有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学历证书(高中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的复印件(1份);
(五)填写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2)(1份,工作单位盖章,该表可以先不填,培训时统一填写)。
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或人员接到通知后,请认真填写培训回执表(附件1、2),于8月28日下午5点前反馈至我单位联系人邮箱lxm@www.sqrdapp.com,并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准备所在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
(三)根据课程安排,如需选择性听取培训内容的,须提前告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调整培训内容。
(四)两寸电子照片可以拷贝随身携带,也可以提前发送至邮箱lxm@www.sqrdapp.com,照片请以本人的名字命名。
(五)本期培训班为新培训取证(限人数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