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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食品检验工” 考核认证--上海班

培训时间: 2015-11-13 至 2015-11-15结束

培训地点: 上海  开班前一周的报到通知

培训机构: 北京中商会科会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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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培动态都知晓

培训简介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 
1、《食品安全法》、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1、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化与监管方式创新
5、应急管理与风险交流
2、食品的生物、化学、物理、放射性危害及预防
6、食品企业生产成本与控制
3、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发展现状、实施和应用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
4、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体系)的原理及应用
 
(三)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和媒体应对策略
1、危机管理的概念、意义和方法
3、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和媒体应对案例分析
2、突发事件后政府和企业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策略
 
(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添加剂)
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2、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食品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1、顾客投诉、问题商品及危机事件管理
4、商品下架退货召回制度的解析
2、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与现场操作规范
5、食品流通领域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
 
(六)食品检验
1、食品检验的基础知识及食品微生物检验简介
3、食品感官检验
2、误差与数据处理基本概念
4、食品成分分析与检验

授课老师

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到会授课

适合对象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培训费用

食品安全管理师4200元/人(高级) 食品检验工2100元/人(高级)培训费1800元/人 说明:含教材费、培训费、考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其他信息

依照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计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4〕35号】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文件精神;落实《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以及国家关于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食品检验工》证书的相关规定;提高广大食品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确保食品安全。中国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食品安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49期“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食品检验工”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本次培训由北京中商会科会议服务中心承办并出具发票
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1800/
 2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高级食品检验工》(2100/人含培训费)
 3国家人社部高培中心与中国职工教育和培训协会双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
4200/人含培训费)
说明:含教材费、培训费、考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注:同一单位参加3人以上每人优惠200元参加过本单位培训并取得证书人员可免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及检验类培训。
五、报名办法
1)请提交本人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3份,身份证原件扫描正反面和两寸蓝底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用本人名字命名,不着蓝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
2)本期班限额160人,请报考人员尽快填写好“报名回执”传真或电邮,并将上述材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招生工作站。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35-2122280

手机:18153529010

邮箱:train01@www.sqrdapp.com

声明:

①食品伙伴网将行业会议培训信息展示于本平台,仅供您搜索。由于会议/培训的不确定性,有关报名等详细情况请自行联系组织方或主办方进行核实。
②会议与培训等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完全归其培训机构或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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