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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培训班(重庆)

培训时间: 2024-11-22 至 2024-11-24结束

培训地点: 重庆  (理论线上培训,实操线下培训+考试,22日报到,23-24日培训考试,详情咨询客服)

培训机构: 北京致诚国培教育科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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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培动态都知晓

培训简介

各相关部门及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具体且严格的从业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检验员持证上岗的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且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和取得食品检验的资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人人持证,技能中国。帮助各食品企业及检测机构检验人员,提高检测技能,保障食品安全,我单位联合有关职业技能评价鉴定机构11月共同开展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工种:1、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以上两个工种。

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考评内容及方式

考评内容: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试以及综合评审。

1、理论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2、技能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3、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用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试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大纲制定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3、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食品检验概述、相关设备仪器操作等。

授课老师

适合对象

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企业从事食品检验及质量管理人员;食品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从事食品检验及质量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食品检验机构(所)检验人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食品相关专业的师生及检验人员;其他单位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

培训证书

1、经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种“食品检验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水平鉴定考试考核通过,人社部备案第三方机构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2、该证书是食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3、本证书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全国范围通用、长期有效。

培训费用

初级:2880元/人,中级:3180元/人,高级:3680元/人,技师:4780元/人,高级技师:598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和考评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其他信息

报名办法及资料

1、报考人员请认真填写好报名表,以邮件、微信的方式提前反馈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以便安排其他事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

2、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申报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报名条件中涉及工作证明、参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电子版资料,所需费用汇到指定帐户(详见报名表)并将汇款凭证发至会务组。   

报名条件 

——初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中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高级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技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高级技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www.sqrdapp.com

Q  Q :34169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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