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员”暨最新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专题培训班(南京)
培训时间: 2023-11-28 至 2023-12-01结束 培训地点: 南京市 东宫大酒店(28日、29日9:00前报到,详情咨询客服) 培训机构: 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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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今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760)等法规标准正在制/修订中,为帮助食品安全员准确理解、掌握《规定》及新的法律法规内容,了解《条例》、标准等制/修订进展,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协会特定于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南京举办“食品安全员”暨最新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专题培训班,届时,协会拟邀请国家风险评估中心及省内权威专家进行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60号令)解读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介绍;
(二)《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解读及修订进展情况介绍;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新修订情况介绍;
(五)《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解读及案例分析;
(六)《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等标准解读;
(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号修改单)》(GB 23350)及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解读;
(八)专家现场答疑。
其他事项
(一)各参会代表可提前汇款至协会对公账户,也可报到时交纳现金(支持支付宝和微信,不支持刷卡)至会务组。报到时,会务组先提供收据给参会学员,待培训结束后,参会学员以收据换取培训会务发票。如已提前汇款,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
(二)培训班为期3天(含报到半天),住宿可由会务组代为安排(原则上统一安排标间拼住,如需住单间,请自行联系酒店)费用自理。
东宫大酒店住宿费标准:迎宾楼单间、标间住宿费均为320元/间,贵宾楼单间、标间住宿费均为380元/间(含单/双早)。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www.sqrdapp.com
Q Q :34169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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