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统称《规定》)。《规定》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新法规的要求将会成为政府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管理体系审核时的重要内容。
《规定》明确,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规定》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施行。
为使我中心获证企业能够深入理解新法规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获证企业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规避违规风险,中心拟于 2024 年 3月 28-29 日举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质量管理要求实践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内容解读及应对;
2、质量总监、质量安全员的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
3、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如何建立;
4、《规定》的落实措施,与质量管理体系对接的整合思路和方法;
5、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实践讲解;
6、课堂研讨及答疑。
杨伟文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金牌讲师,自 2000 年起从事管理体系咨询认证,2008 年起从事认证咨询与管理咨询,曾兼职执教大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营销等课程讲授。擅长培训以及大型项目咨询、高端项目咨询、管理体系增值审核、管理诊断、管理咨询(内控、风险管理、营销管理与分析、绩效管理等)。
先后为三友化工股份集团讲授风险管理、为沈阳宝马汽车讲授六西格玛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及新版审核指南培训,为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讲授营销和体系化思维课程,为航天二院长峰新联、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北京大兴机场、中航兰飞公司等众多单位讲授质量管理、其他管理体系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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