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12月24日,CNAS-CL01-A001-202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公开发布,并于2023年01月0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5.5.1中明确提出了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6.2.5 c)中规定实验室应制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包括微生物检验抽采样、常规微生物检测、无菌操作、生物危害识别、生物防护、废弃物处理、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生物安全柜维护等方面的专门培训。5.4.1 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等。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针对标准中的要求以及广大学员对此次内容的需求,我们特举办了本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控能力。现将活动事宜预告如下:
主办单位:食品伙伴网
支持单位:能力验证网
活动宗旨: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控能力。
(一)“生物安全监督员”(单证)培训内容:
1.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
2.微生物基本操作
3.微生物实验室常用设备使用和操作注意事项
3.微生物实验室菌株管理
4.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安全操作与注意事项
8.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业人员上岗资质要求
9.CNAS-CL01-A001:202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二)“生物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学基础知识
2. 微生物实验室基础知识
3.生物实验室危险和有害因素及主要危险源
4. 微生物实验室的要求
5. 生物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要求
6.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急预案的要求
7.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分类与维护
8.个人防护器具
(三)“生物安全责任人”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GB 19489-2008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WS233-201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4.CNAS-RL05:2016《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5.实验室常见生物安全意外事件案例及处理原则
6. 实验室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7.风险评估方法
8.人员监督计划基础知识
9.纠正与纠正措施基础知识
10.风险记录与报告
11.生物安全备案基本流程
12.生物安全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杨老师
联系电话:1800645695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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