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检验员持证上岗的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且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和取得食品检验的资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人人持证,技能中国。根据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第9款检验 第2条“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测仪器应按期检定”,现开展“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培训。
请贵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食品检验技术人员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0征求意见稿、GB 2762-2022、GB 2763-2021、GB 4789.2-2022等新标准解读。
申报条件: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
(1)已取得相关资格或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及以上学历 1 年。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
(1)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资格或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资格或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证书后(且提供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报名办法:
1、请参加人员认真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以邮件、微信的方式反馈至会务组,以便提前做好会务工作。
2、提交本人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一份,所需费用汇到指定帐户(详见报名表)并将汇款凭证发至会务组。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www.sqrdapp.com
Q Q :34169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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