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
为加强计量检测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实验室)计量基础工作,提高计量管理和计量校准、检验技术水平,提供准确的计量保证(含检测机构和企事业实验室计量资质认证),改善科研、生产、经营,建立计量技术支撑体系和计量规章制度,我中心开展计量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按标准要求的计量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含:1. 计量法律法规;2. 计量综合知识;3. 测量数据处理;4. 实务;5.各工种检定技术与操作技能。
申报专业:
长度计量、热工计量、力学计量、电学计量、化学计量、光学计量、声学计量、电离辐射计量、无线电计量、时间频率计量。
申报条件:请学员结合自身情况,参照下列条件选择申报级别。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含)以上,或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含)以上。
申报办法:请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提前提交报名表,经中心审核合格后,通知学员参加培训。
需提交如下资料:① “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加盖单位章)1份;②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⑤工龄证明(加盖公章)1份。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www.sqrdapp.com
Q Q :34169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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