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题目: 餐饮服务许可法规重点条款解读
课时:3h5min
主讲人:王老师
课程介绍: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2015年8月3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服务许可两个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该《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以《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为例,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可以分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食品制售,餐饮服务主体业态可以分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小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单位食堂包括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不同的餐饮业态有不同的许可审查要求,在课程中会有详解。
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过程中,经常有餐饮企业不了解餐饮服务许可的具体要求,从而凭自己的经验或者委托厨具销售等的第三方来进行规划设计,这样往往在设备布局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影响到行政许可的通过,后期进行整改浪费人力、物力。
本次课程由王老师对餐饮的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系统的讲解,王老师在长期食品经营许可检查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希望通过本次课程的分享,能够让大家对餐饮服务许可的要求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主要内容: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主要讲解了我国目前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流程以及变更、延续、补证需要注意的事项,需要注销许可的情形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2.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主要讲解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审查的基本要求、专间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3.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解读
以安徽省为例,讲解了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要求。对主体业态分类和经营项目、人员、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不同的主体业态现场核查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介绍。
老师简介:
王老师,长期从事食品生产、餐饮的许可审查工作,并经常在一线从事日常检查工作,在监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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