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范围:
1、 糕点食品:月饼、饼皮月饼、水晶饼、麻糬、糯米夹心团、魔堡蛋糕、妙芙蛋糕、欧式蛋糕、戚风蛋糕、面包、老婆饼、西樵大饼、光酥饼、芋头糕、萝卜糕、年糕、面条等;
2、 干制水产品:烤鱼片、烤鳗片、鱿鱼丝、螺肉干、干鲍鱼等;
3、 干肉制品:牛肉干、猪肉脯、肉松、腊肠、腊肉等;
4、 干果食品:桂圆干、荔枝干、枸杞子、红枣等;
5、 其他:腐竹、番薯干、黄花菜、紫菜、海带、香菇、槟榔原果等。
二、用法:
将食品与相对应型号的本保鲜剂一起装入食品包装中,密封。
三、规格及用量:
规格 |
适用的食品重量 |
LXT-50型 |
30-80g |
LXT-100型 |
80-150g |
LXT-150型 |
150-200g |
LXT-200型 |
200-250g |
LXT-250型 |
250-300g |
注:以水分含量小于25%,水分活度在0.8左右的食品为例
四、注意事项:
1、 使用时应综合食品种类、水分含量、水分活度和包装大小等因素选择相应型号;
2、 本品具有挥发性,请在15分钟内入袋口,以免降低保鲜效果;
3、 本品具有挥发性,生产过程中如未能及时用完,请尽快放回包装内并密封;
4、 本产品含有食用酒精,不能与明火接触,应在阴凉通风处贮存和食用;
5、 请勿食用。
五、有效期12个月
六、贮存:宜密封存放于阴凉处,勿近火源,勿压、勿挤以防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