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标准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该标准包括了现场消毒评价原则、消毒过程评价、消毒效果评价以及注意事项。
2、评价对象包括物体表面和空气。对环境或物品消毒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效果评价。对空气消毒时,进行空气消毒效果评价。
3、物体表面消毒效果主要用自然菌或指示微生物杀灭率进行评价,指示微生物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具体见下表。
4、评价方法:物体表面消毒评价以地面、墙面、桌面、床头柜、便器、门把手、按钮等为重点采样对象,自然菌用棉拭子擦拭法进行采样检测,指标菌用载体法进行检测。空气消毒评价用平板暴露进行采样检测。
5、其它消毒产品相关检测:
空气消毒剂检测
洗手液检测
消毒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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