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8家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33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自治区本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组织检查组对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对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对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3.对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4.对广西龙州丽香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5.对龙州县绿珠食品厂飞行检查的情况
6.对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鸿运食品分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7.对南宁南铁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8.对柳州市柳南区游游面包厂飞行检查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1
对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52100910,生产地址:合浦县城中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食药监食生〔2018〕4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共9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6.70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合浦珠乡堂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2
对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70200592,生产地址: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期D3地块明月园内1-2#标准厂房第四层)2018年7月14日生产的“红豆面包(规格:90克/袋)”抽检出现霉菌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企业使用鸡蛋作为原料,未设洗蛋间;配料间使用过的原辅料敞口放置未密封;生产车间地面发现多处虫害痕迹,原料间有蚂蚁,制作成型间天花板有蜘蛛,包装间传送口有蟑螂;清洁作业区入口未设置手部消毒设施,且干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未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监控指标限值;制作成型间工作台下存有已过保质期的腐乳、抹茶粉、紫薯麻薯预拌粉、糯米粉、十三香和一盆已发霉的巧克力酱;生产人员未穿着工作服;在原料仓库内存有餐桌、饭菜、煤气灶,生活区域未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剂的投料记录;糕点制作成型间和包装间在裸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未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糕点制作成型间的天花板和冷却间的墙面长霉。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
(三)产品标签标示的管理
“香芋老婆饼”添加丙三醇、山梨糖醇、麦芽糖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香芋、葡萄糖浆、香粉、小苏打实际未添加;“奶香面包”添加风味专用油脂(人造奶油)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脱氢乙酸钠实际未添加;“毛毛虫肉片面包”添加培根未在产品标签配料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维生素C实际未添加;“肉松面包”添加烘焙专用原料粉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奶粉、维生素C实际未添加;企业三款产品(配料不一致)共用一种包装和标签,且标签标示产品名称均为“福佳乐食品”,未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企业生产的“3+2红豆面包”标签上标示烘烤类调理型面包(冷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载明类别仅有其他罐头和热加工糕点。
2、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未提供检验原始记录;2019年4月10日至今的检验报告未有检验人员签名;产品未留样;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已过有效期;无菌室地板积灰严重,有虫害痕迹,不具备微生物出厂检验能力;2019年4月24日检查时发现,企业已出具当日生产的面包出厂检验合格的报告;产品未按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3、其他问题
未提供曾某某的健康证明。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和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3
对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70200697,生产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委会东二队15号)2018年8月29日生产的“老北京蛋皮肉松卷(规格:85克/只)”抽检出现菌落总数、霉菌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企业使用鸡蛋作为原料,未设洗蛋间;配料间使用过的原辅料敞口放置未密封;生产车间地面发现多处虫害痕迹;清洁作业区入口未设置手部消毒设施;未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监控指标限值;成型间、冷却间、包装间墙面及天花板长霉;成型间2台搅拌设备生锈且有较多污垢。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
(三)产品标签标示的管理
企业生产负责人声称受某公司生产“美之味”面包,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生产商非本企业;“老北京皮蛋肉松卷”、“老北京鸡蛋卷”、“黑米汉堡”、“比格汉堡”产品添加丙酸钙、脱氢乙酸钠,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产品未按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仅有一名检验人员;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干燥箱、灭菌锅压力表已过检定或校准有效期。
三、其他问题
生产人员邱某某等6人的健康证明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