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 年9月22 日国家市场监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自2022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2022年11月17日起施行。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豫食药监食生(2017] 109 号) 同时废止
2.什么是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包括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保障、生产环境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与事故处置、自查与主动报告以及接受监督与管理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3.企业应当构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架构有哪些?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总监: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员:对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4.哪些岗位需要配备食品安全员?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需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岗位
(1)原料控制
(2)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3)检验控制
(4)运输和交付控制
5.食品安全员配备数量基本原则是什么?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2-5名
从业人员大于100人:应配备不低于 2%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
6.食品安全总监配备原则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2)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3)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4)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5)用费人数 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 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7. 哪些人员不能担任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1)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2)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8.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1)掌控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相应资质。
9.食品安全总监有哪些职责?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1)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迫潮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2)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3)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6)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0.食品安全员有哪些职责?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1)督促落实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2)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3)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禽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4)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5)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6)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度应培训多少学时?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其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不低于 40 学时,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12.食品生产企业应健全的食品安全台账有哪些?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
食品安全台账:
(1)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2)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3)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报告
13.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具体工作内容有哪些?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
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
月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
年总结:企业应当对本年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职情况、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年 度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14.食品生产企业的“三清单一承诺”具体指哪些?
《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未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
“三清单、一承诺制度”:
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
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
督查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乡要相应建立督察组
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包保干部须同本级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