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报送的《吉林省
卫生健康委对
西洋参等5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
食品又是
中药材的物质
管理试点工作的请示》现已收到国家卫健委答复,按照国家回复意见我委将依照法定职责落实西洋参、
灵芝、
黄芪三种食药物质试点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开展食药物质
风险监测。为做好我省食药物质试点工作,现向你单位征集以下有关资料:
1.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的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等相关资料;
2.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在你单位的种植情况(包括种植周期、种植年限、种植面积等);
3.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使用的物质成分分析资料;
4.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的食用限量的研究资料;
5.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作为原料开展的化学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资料(如:有害金属元素、农药残留等)。
需要说明的事项:
1.欢迎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应可以公开使用,资料只要复印件加盖公章,征集资料不予返还。
2.提供的征集资料要求真实、准确。
3.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343室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食品处
联 系 人:邢立新 耿婧
联系电话:0431-88906887
附件:吉林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试点物质名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