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的通告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调整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管理权限。2020年12月18日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新增婴幼儿辅助食品,各市级食品生产许可部门不再负责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
自通告之日起,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进驻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开办区,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311-67565057特此通告。
自通告之日起,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进驻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开办区,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311-67565057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2020年12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