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购买的奶茶,面包店内购买的面包,市场购买的卤货,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符合要求吗?
目前,超市、农贸市场、临街小铺现制现售的食品种类很多,如奶茶、烤面包、豆浆、馒头、凉拌 肉和凉拌菜、面条、米线等,还有个别超市现制现售海鲜刺身等。那么,奶茶店购买的奶茶,面包店内购买的面包,市场购买的卤货,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符合要求吗?
部分商家之所以不在制现售食品上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主要是此类食品大多都会在当天生产当天售卖,还有一部分商家认为不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便于延长销售时间以减少损失,实现利益最大化。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现制现售食品(也称现场制售类食品)进行明确的定义。在法律上,现制现售食品监管过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今天,对此进行梳理,便于规范经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一、现制现售食品的定义
上海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DB 31/2027—2014)
现制现售适用于在同一地点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但不提供消费场所和设施的加工经营方式。包括专门从事食品现制现售的店铺;超市、商店和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内专用于食品现制现售的区域。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现制现售是指在同一地点从事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但不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加工经营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法〔2014〕818号)【2017-12-28失效】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现制现售,是指在不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固定经营场所内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且不属于单纯加热、分装、分切、食品现调机等食品简单制作的加工经营方式。
江苏
《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制现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本规范中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指在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非独立法人单位。
南京市市政府
《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现场制售食品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具备基本的制售条件,不提供堂食,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食品经营行为。
重庆市丰都县食药监局
重庆市丰都县食药监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食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
现制现售食品是指经营者采取“前店后厂”、“制售分离”等形式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的一种加工经营方式,有固定场所加工且销售糕点、面包、炒货和卤制品等,其食品仅限本店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食品现场制售,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
本办法规定的食品现场制售,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在其生产场所销售食品的;
(二)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
二、现制现售食品如何标识
国家法律法规对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装标签标识分别进行了规定,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标识未进行明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修订版)指出,现制现售食品可以豁免强制标识营养标签。那么现制现售食品标签应该标识哪些内容?
我们看一下部分地方法规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是怎么规定的。
1、广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第三条规定,本规范所称的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计量销售的食品(含现场制作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第九条规定,现场制作的散装食品可仅标示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日期和保质期。
2、上海
上海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9.6.2规定,在现制现售现场定量或非定量装入密封容器或包装材料中的食品应有标签。
标签上应标注品名、现制现售单位、制作日期和时间、保质期(或最长食用期限);对保存条件和食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标签上注明。裱花蛋糕应在产品表面或外包装封口处清晰标注生产日期。
3、山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制现售乳饮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食三〔2017〕179号)规定:
(1)鲜奶吧制成的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成品应当天加工当天销售。成品明示的保质期不得超过24小时。
(2)鲜奶吧制成的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应有包装和标识,应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产品配料,使用的添加剂和发酵菌种应一并标注。
(3)有送奶行为的鲜奶吧,应详细记录制成时间、配送时间、保存条件等信息。配送容器内部保持清洁,每日清洗消毒。配送成品的保存条件应符合冷藏要求,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不得高于8℃。
4、湖北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鄂食药监规〔2016〕2号)【2016-05-17实施】规定: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经营者应根据消费需求,适量加工制作,并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确保当天制作,当天销售,并不得配送销售。
5、辽宁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辽食药监餐发〔2016〕44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制成的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成品应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产品成份。
6、重庆
重庆市丰都县食药监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食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制现售食品应当附有标签,在经营现场对制售的食品进行标牌公示,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晰、真实,易于识别。
通过以上几个省份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现制现售食品,各地对于巴氏杀菌乳或者发酵乳的规定较多一些,需要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
广东省对于现制现售的无包装或者非定量包装的散装食品标识进行了规定,现场制作的散装食品可仅标示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日期和保质期。
整体来说,上海规定的就比较全面一些,只要现制现售的食品标识都要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的标签标识要求,标签上应标注品名、现制现售单位、制作日期和时间、保质期(或最长食用期限)。这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是一致的。
通过以上法规可以看出,除了巴氏杀菌乳或者发酵乳没有强制标识产品名称外,一般现制现售食品都需要标识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各个省市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规定来进行标识。
三、关于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 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食品经营项目可以复选。
食品销售:
包括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
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食品经营管理:
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当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资格的规定如下:
1、食品销售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应当具备与制售食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加工制作和销售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并取得相关食品经营项目许可。
2、食品经营者利用其他食品销售者的经营场所并以自己名义从事现场制售食品活动的,除应当具备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食品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外,应单独取得所在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
依照食品销售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办法应当纳入小作坊或小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经营许可问题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如下:
1、没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的许可
对于没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现场制售行为,主要指商场超市内现制现售行为,其主体资格为商场超市,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可按照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进行许可。
2、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的许可
对于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现场制售行为,主要指部分蛋糕店、熟食加工店,所有饮品店以及所有前店后坊形式类经营行为,其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可根据实际按照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及自制饮品制售进行许可。
3、对于制售分离类主体资格的许可
对于制售分离类生产经营行为,其生产加工点一律按照小作坊登记管理;
食品销售点主体业态一律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可按照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