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指导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水产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7月14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求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ongshier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