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防止玻璃制品、硬塑料、陶瓷等其他类似易碎品的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2、范围
适用于生产各车间、原料仓库以及装卸货区域范围内玻璃、硬塑料等易碎品的控制。
3、职责
3.1 生产部
3.1.1 对生产活动场所的玻璃、硬塑料等易碎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
3.1.2 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3.2 品管部
3.2.1 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程序及技术文等工作;
3.2.2 负责玻璃制品、硬塑料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品管部品管员有权在出现玻璃制品、硬塑料品等易碎品在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
4、玻璃制品、硬塑料品等易碎物品的控制
4.1 所有生产场所的建筑物的窗户上,都不允许采用玻璃制品;
若因特殊需要必需采用玻璃制品的,应优先考虑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的不容易爆裂的材料;
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必须加贴玻璃纸。
所有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分,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类玻璃的透明材料。
4.2 生产区域内的操作员工不得佩戴眼镜,若因近视必须佩戴眼镜的,其镜片必须是采用树脂等坚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对人身和产品造成安全威胁。
4.3 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硬塑料品,如钟表(罩)、灯管灯、仪器表盘、玻璃门窗等,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检查,使用结束后及时撤离生产区域。
4.4 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
对已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 当加工区或储藏区域需要更换灯具等玻璃制品(硬塑料品)时,必须对产品进行防护或者搬离现场避免裸露的产品受到污染。
更换完毕后,相关负责人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没有玻璃遗留在现场。
4.6 实验室等其他部门使用的玻璃制品、硬塑料品,使用人员必须小心操作,谨防打破。
如不慎打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并在之后一周的生产过程中加强目视检查频率,注意有无玻璃碎、硬塑料碎杂混入的情况。
4.7 原则上生产区域禁止带入或使用玻璃制品、硬塑料品,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任何员工不得将茶具、餐具等物品带入生产区域;
不得佩戴任何玻璃或类玻璃、硬塑料的饰品。
4.8 因测量和监控环境温度工作需要带入生产区域的温度计,不得采用玻璃温度计;
若条件不允许,必须采用玻璃温度计的,可采用煤油温度计,严禁使用水银温度计;
带到生产区域的温度计,必须严加保护,采用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小心操作,整个测温的过程应是在测温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进行,中途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测量工作完成后及时取回温度计。
4.9 因监测环境卫生时必须带到生产区域的培养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非玻璃制成的为好。若采用玻璃平板,操作人员必须仔细操作,在采样过程中全程进行监控。
4.10 因生产需要必须对空气进生消毒的车间,采用紫外线杀菌灯的,应采用灭菌筒装置,不得将灯管直接爆露在防护筒外。
4.11 采用紫外线杀虫灯进行杀虫的区域,应将杀虫灯安装在远离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区域;
灭虫灯装置的托盘必须安装,并且保持完好,有专人定期检查灯管工作情况。
4.12 在使用有机玻璃的位置,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有机玻璃的自然褪化情况,以防止其自然的脱落或爆裂;
在检查发现有褪化迹象时应及时予以更换。
5、玻璃制品、硬塑料品监控的记录
5.1 生产部相关操作人员,应将玻璃器具、硬塑料品的使用情况专门记入每班的生产报告内。每月要对灯具等易碎品进行检查。
5.2 品管部卫生检查人员应定期监督,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监控情况。
6、特殊情况的处理
6.1 各部门职责按本规定第三条执行。
6.2 出现意外情况时,生产部应立即停止生产,清理并隔离受污染产品,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3 品管部工作内容
协助生产部彻底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必要时将报告呈总经理签署意见。
6.4 生产部工作内容
及时对出现使用玻璃制品、硬塑料的设备进行维修,清理事故现场,并在经品管部检查无隐患同意后方可重新开机继续生产。
任何玻璃制品、硬塑料品等易碎品的破碎都必须立即报告给课长,课长必须隔离破碎区域,生产要在10米以外的地方进行。还要报告给总监,总监要监督清理工作。
如果必要,要把破碎的危险区域标记出来。
危险区域的员工不得随意移动,必须经过指定通道离开车间,脱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和加工用具。
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等要永久撤出加工环节。
当人员离开的时候,鞋子要严格清洗。
严禁人员,交通工具,产品进入污染区域。
污染产品不能离开这个区域。
干燥的笤帚和铲子用来清楚碎屑,放入适合的容器,例如双层发泡。
碎屑要直接带出加工车间。
应仔细检查破碎发生区域,以便消除碎屑残留的风险。
需要用吸尘器/低压水管(除非附近有排水沟)来打扫破碎的碎屑。
6.5 处理受影响的产品
要评估产品污染的风险,并且产品的污染风险要记录下来(批次号和数量) 然后放入双层发泡箱中, 不能用来做食品产品。
所有暴露在破碎发生地区2米以内的产品都要视为污染产品,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这个记录得到了在场总监的同意。
所有潜在的受污染的容器和托盘都要小心的拿到室外,并用低压的水流冲洗掉细小的碎屑。
在破碎附近的已经包装的产品必须由在场的总监检查后才能放行。
在破碎区域经过最后的检查后,总监可以解除限制。
碎片处理和清洁工具在处理碎片之前要拍照以便进一步的追查。碎片的处理必须是小心将碎片包起来, 将装碎片的塑料袋和碎片一起放入发泡箱。用其他的箱子要经过批准。
清洁工具要放入封口的塑料袋,拿到室外用低压水管冲洗,要在排水沟上面冲洗,再次进入工厂之前要检查靴子。
7、文件
7.1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8、记录
8.1 《易碎品检查记录表》
8.2 《易碎品更换记录表》
8.3 《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附:
易碎品检查记录表
检查地点:
检查日期:201 年 月 日
检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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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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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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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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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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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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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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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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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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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管灯(防爆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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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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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塑料(含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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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玻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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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塑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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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塑料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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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塑料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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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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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品老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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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说明:
1、品管部卫生检查人员应定期监督,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监控情况。
2、对所列检查明细中的项目,在现场检查时,根据《易碎品控制管理程序》要求,如实在检查结果的分项目中打“√”,如隐患或不合格的须在备注中阐述详细位置、整改期限、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并知会被检查课负责人予以整改到位、跟进验证整改进度是否到位。
易碎品更换记录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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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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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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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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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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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后现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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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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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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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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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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