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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等2项地方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4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71号)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单位起草了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鲍鱼》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全面性、科学性、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71号)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单位起草了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鲍鱼》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全面性、科学性、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及专家如对2项地方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于2021年5月9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回复,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  磊  13697646888,ytbiaozhun@163.com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鲍鱼》征求意见稿;
 
  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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