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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制川茶产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3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制川茶产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茶叶是广大人民群众重要的日常消费食品,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生产许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川茶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助推着全省茶产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扩大就业、精准扶贫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我省茶叶种植规模化程度较低,分布“小散远”,茶叶加工整体水平不高、管理相对粗放,茶叶产业质量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茶叶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尚未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茶叶生产经营行为仍无法得到有效约束。这些问题来得影响到四川茶叶质量安全水平,成为制约川茶产业健康发展、川茶品牌持续增强的明显短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精神,坚定不移走质量兴茶、品质强茶之路,持续推进精制川茶高质量发展,早日建成千亿茶产业强省,制发《进一步加强精制川茶产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该《意见》在起草过程中,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充分结合了四川茶叶产业发展实际。

  该《意见》初稿完成后,经起草小组多次修改完善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2019年8月,公开征求了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的意见。2019年11月,农业农村厅正式向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部门征求意见。2019年12月,农业农村厅在官网进行为期15天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10家茶叶龙头企业和3家茶叶行业协会进行意见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后形成了目前的《意见》送审稿。

  三、总体思路

  该《意见》在起草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产”“管”并举。“产出来”主要是要推行标准化、绿色化,从源头上提升川茶产业质量安全水平;“管出来”主要是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实现全程质量控制。二是坚持源头治理。生态茶园是安全优质茶叶生产的基础条件,农业投入品是保障茶叶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等制度,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茶叶产业质量安全。三是坚持严格监管。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监管分工,建立无缝衔接的监管体制。突出强调茶叶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履行自律义务,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处罚。细化并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主要内容

  该《意见》分为三个大方面

  (一)落实主体责任。从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内控措施、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等4个方面规定了茶叶主体责任。同时还规定了茶叶生产经营者的禁止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处置措施。

  (二)落实监管部门责任。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我们从产地环境治理、严格投入品管控、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信用联合惩戒、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6个方面确定了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落实监管政策保障。提出了政府“五个纳入”、部门监管合力、强化质量监督等3个方面的举措,确保全省茶叶产业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该《意见》由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3部门联合发文,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键词: 四川 川茶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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