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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探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5  来源: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许智斌
核心提示: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食品工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由于县域食品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业或小作坊,在这些中小企业或小作坊当中,存在着环境条件较差、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意识淡薄的现象,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如何加强对这些县域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食品工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由于县域食品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业或小作坊,在这些中小企业或小作坊当中,存在着环境条件较差、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意识淡薄的现象,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如何加强对这些县域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县域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漠
    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加工食品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二)配套制度相对滞后
    一些监管工作需要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还存在空白。从地方层面看,应由地方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目前仅有个别省(区、市)出台。此外,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国家出台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不能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有的食品还没有安全标准,有的同一种食品不同监管部门的标准不尽一致。
    (三)检验检测资源共享较差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多,大部分又单独设立自己的检测机构,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共享差,发挥效能不够。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有限,必需的高端设备无力投入,现场快速检验能力也不适应实际需要,导致我国总体检验检测能力不强。此外,各监管部门同时抽检,造成了重复检查,浪费资源,也增加了企业负担。 
    (四)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普遍不熟悉 
  检查发现,县里某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至今未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宣传,特别是缺乏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宜君县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一直保持较好水平。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二、“五项举措”强监管,助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一)抓源头,将食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筑牢筑实。
    1、以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涉及食品生产的企业每年都向县质监部门签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和质量保证承诺书,公开承诺的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同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并要求所有涉及食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持证经营,实行严格的年审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
    2、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一是严格做好发证的服务工作。要坚持不随意降低标准,不搞地方保护,不照顾人情,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绝不允许准入,确保发证质量,确保市场准入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二是严格强制检验,落实企业责任。凡是获得市场准入的企业,出厂食品必须强制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加贴QS标识;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不执行强制检验的,要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停产整顿、强制召回、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手段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三是严格后续监管。后续监管是食品监管工作中需要特别加强的一个关键环节。
    (二)抓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整个流程。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整治检查查处工作。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
    3. 大力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小作坊监管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难点和重点,根据质检总局有关对小作坊状况再统计、再摸底,全面排查,将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服务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抓龙头,发挥食品企业质量示范作用
    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走机关、进社区、下企业、搞调研,摸索出了一条“树龙头、建样板、创名优”的必由之路。先后帮助4家豆腐小作坊组成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宜君豆腐、核桃、米醋、等3大类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积极强化龙头作用,高度重视基地建设。
    (四)抓宣传,将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近三年来,我局免费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6起;定期向企业、群众发放《购买食品认准QS标志》、《生活小常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数千份;定期设立食品安全咨询台和投诉台,为百姓排忧解难;定期在人员密集的政府广场展览、悬挂宣传牌,对群众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此同时,在县电视台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宣传政策、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形成了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抓诚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我局积极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即企业基本资质、标准建设、质量状况、主体责任落实、食品添加剂(添加物质、加工助剂)管理、日常监管情况六个部分。质量信用档案的建立,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质量控制水平,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原辅料的进货检验和按标准规定使用,纳入了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不仅加强了企业食品安全的责任,而且增加了监管的有效性。
    加强县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县级政府、质监部门都需要从长远着手,高瞻远瞩、砥砺风行,多措并举,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食品高质量、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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