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美国环保局(EPA)提出一份规则,根据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CRA),拟将糖精及其盐化物从危险成分和商业化学物质(指已丢弃或将要丢弃的危害废物)的清单中撤除。因为这些物质不再被认为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险。该拟议规则的公众评议期为在《联邦纪事》上公布后60天。
糖精是一种白色结晶粉末状人造甜味剂,通常用于软饮料、果汁、糖果和口香糖,在化妆品和药品中也发现了糖精的存在。更多内容请见:http://www.epa.gov/waste/hazard/wastetypes/wasteid/sacchari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