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认真外观查验
解冻、熟制操作解冻肉前,要确认待解冻的冻肉感官满足要求,检查组织形态是否正常,包装无破损、食材无变质情况,发现有解冻后再次冷冻情形、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
“做”,科学规范操作
01
尽量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食品原料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使用微波解冻方法时,解冻后的冻肉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且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宜超过8℃。
02
解冻时合理防护,避免受到污染。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03
大块食品原料冷冻储存前宜进行分割成小块,避免反复解冻。冷冻肉类、水产品使用前应彻底解冻。使用流水解冻的,肉类、水产类原料应分池解冻。解冻池不得与粗加工水池混用。
3
“控”,严格危害风险控制关键点
01
严禁采用烹饪方式进行边加工边解冻(除非食品外包装有特别说明),严禁室温解冻。
02
严禁已分切加工的食材再次冷冻(为了储存而进行简单分切的可以冷冻),经过解冻的食材也不可再次冷冻。
反复多次冷冻和解冻会导致冰晶不断长大,最终刺破细胞膜,细胞中的液体流出来,导致肉的口感下降。
03
食材中心必须完全解冻才可使用,解冻后食材无冰晶颗粒感,无冷冻状态。
04
严格把控解冻时间,对在冷库中解冻的食材标签应标明开始解冻时间、停止解冻使用时间。
05
食物烹饪完毕,原则上应尽快食用。
若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06
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
07
不得将回收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食用。
08
加工生肉的工用具和盛装容器,要跟熟食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