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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新区局探索推行校园食品安全“三总监”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9-24 13:4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抚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主动适应校园食品安全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根据学校食堂风险系数高、经营管理企业集中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三总监”机制,整合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助力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提质增效。
  抚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主动适应校园食品安全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根据学校食堂风险系数高、经营管理企业集中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三总监”机制,整合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助力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提质增效。
 
  因校制宜新模式。抚州高新区辖区内大部分的大专院校食堂是由抚州市文旅服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下属美滋滋餐饮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前期在管理方和学校食堂中实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安全员制”,分别由校方和美滋滋公司在各学校食堂分别设置食品安全总监。现根据大专院校集中经营管理的特点,由抚州市文旅服集团有限公司单独设立一名食品安全管理总监,全面负责企业在各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依职划责新要求。食品安全管理总监根据不同学校的特点,全面负责企业在各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最高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活动、产品具有“一票否决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牵头建立健全各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机构,科学配置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技术等资源要求,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范等落地落实;二是定期根据各自学校的食品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的排查标准,形成各自的“日管控、周排查”风险隐患问题清单,由各自学校的总监和安全员日常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总监进行验收。三是对“双总监”的日常工作、阶段成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三总监”工作同向而行、聚力增效,共同把好食品安全关。
 
  应时求变新优势。监管实践表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责任传导不畅、过程管控不严、应对处置不及时。“三管控三排查”共责共担模式,辩证处理好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的互动互补关系,有效解决了学校主体时间精力有限、专业知识不精和管理方协调力度不够、管理经验缺失的问题,产生校园食品安全管理1+1+1>3的倍增效应。
 
  校园食品安全“三总监”制度探索推行提现了抚州高新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织密校园食品安全网,需要相关方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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