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廊坊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绿色健康的消费环境。现公布2024年第2批加强无底线营销食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城县东环路某烤肉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大城县东环路某烤肉店使用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5万元。
案例二:廊坊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廊坊某学院内一家自制饮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廊坊市某餐饮管理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设饮品店为在校学生提供饮品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用于饮品制作的设备、包装材料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共计5.002万元。
案例三:固安县某中学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固安县某中学进行现场检查,在厨房操作间冰柜内发现有加工好的熟食肉丸子,已经变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腐败变质熟食肉丸子,并处以罚款6.6万元。
案例四:廊坊某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生产活动案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举报线索,对廊坊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查明当事人开业后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生产豆干,至案发时共生产1440斤,已销售1400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用于生产豆干的设备、原材料、剩余成品豆干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共计6.74万元。
案例五:香河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河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店内冷藏柜中发现“凯贝食品卡通装饰糖”、“怡生园草莓味软膏”、“焙多夫五彩果味麦片”等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到食品原料,并处以罚款1万元。
发现无底线营销食品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