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包保干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督促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协调配合文旅局、住建局等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景区人员管理及规范小商摊贩经营行为,督促小商摊贩在确定好的集中经营处经营,不得私自更换经营场所,规范景区餐饮经营秩序。目前,已对巩留县恰西景区72家、库尔德宁景区16家、蝶湖秀街45家小商摊贩实行集中经营,景区食品经营单位小、散、乱现象得到整治,景区餐饮食品安全质量得到规范提升。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旅游景区“营业时间不固定、商户杂、时间短、人流多”等特点,适时调整监管力量、时段和频次,采取现场检查、问题核查、动态监管等形式,加强对旅游景区酒店餐厅、商场超市、服务区、农家乐和民宿聚集区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积极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餐饮具清洗消毒、明码标价、制止餐饮浪费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同时,定期召开景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梳理分析景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探讨对策解决问题,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游客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召开风险研判会议3次,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余条,检查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95家次,发现问题60余条,督促经营者立查立改,下架不合格食品近50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
强化餐饮安全提升。采取“整治一批、引导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按照本局制定的《景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景区食品安全责任书》、《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内容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提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后厨布局流程、食品贮存管理、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现场指导,促使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农家乐、民宿、小餐饮等经营主体餐饮安全质量得到稳步提升。目前,经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指导,蝶湖秀街、恰西景区、库尔德宁景区餐饮单位得到规范提升。
强化消费安全引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景区食品安全责任书》发放到景区食品经营者手中,并通过巩留零距离、巩留县好地方等多媒体平台发布了《巩留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提示等,积极联合属地政府、景区主办单位、文旅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多渠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升餐饮单位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举办培训4场次,发放责任书、提醒告诫书等100余份。
强化消费维权处置。为高效化解旅游消费投诉,保障忧虑消费投诉及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旅游高峰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制度,旅游高峰时段派驻人员入驻景区现场化解消费纠纷,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同时,畅通12315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着力营造良好地消费环境。今年来现场化解景区食品安全消费投诉10余件、12315投诉 8件。(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