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期,“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9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据悉,7月2日,“记者调查罐车运输乱象”“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等话题上热搜,引发关注。
据报道,有罐车司机向媒体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今年五月份,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企业回应
有网友质疑中储粮旗下食用油品牌金鼎食用油和汇福粮油的相关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对此,金鼎食用油客服表示,金鼎包装油产品均采用厂内全自动一体化生产线罐装,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支持去检测。电商平台售卖的金鼎食用油是出厂之前就罐装好了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质量严格把关,品质安全,请放心食用。
汇福粮油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公司正在等官方通报。“这个油罐车不是我们单位的油罐车,涉及我们公司‘汇福’品牌的油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该工作人员称。
此外,7月6日,中储粮集团在官方微博发文表示,针对近日媒体关于罐车运输油罐混用的报道,中储粮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
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中储粮集团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工作规范,严防粮油污染风险,切实保障储备粮油食品安全。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食用油安全概念股异动。金龙鱼、京粮控股、道道全、西王食品等多家企业在面对投资者和媒体咨询时,均回应称不存在上述不合规的现象。其中,道道全相关人士表示,岳阳工厂是一体化生产,不存在运输问题。重庆工厂不具备压榨产能,豆油通过长江航运的专用船只运到重庆进行包装,上述船只专用于运输食用油。西王食品相关人士表示,公司食用油为一体化生产,不存在异地运输。此外,京粮控股近日在互动易平台表示,不存在运完煤制油再装运食用油的情况。
紧接着,多个电商平台已下架涉事企业的食用油产品。
监管部门回应
7月9日上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宣传与应急处回应称,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近期会向社会通报。
7月9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目前事件(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由三河市政府正在调查中,后者会公布最终调查结果。
7月9日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发文称,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的现行标准为《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该标准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该标准只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约束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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