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赛百吉餐饮有限公司海淀第二分公司
(招牌名称:赛百味)
存在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湘南居食府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湘南居)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未生熟分开、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3
北京全牛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
(招牌名称:全牛匠)
存在凉菜间垃圾桶敞口无盖,且不是非手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京港百汇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锅庐三汁焖锅)
存在食品加工区域内冰箱生熟混放,未分区存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
北京永宝顺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小时代)
存在食品加工区域内冰箱生熟混放,未分区存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鑫多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情怀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海泉餐厅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杭州小笼包)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
北京艺文泰华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老马富贵拉面)
存在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后厨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心怡诚饺子馆
(招牌名称:味美烤生蚝)
存在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后厨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
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信苑东路餐厅
(招牌名称:肯德基)
存在餐盘清洁不规范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
北京乾诚迦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大猫儿烧烤)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
北京汇鑫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沪上阿姨鲜果茶)
存在进货记录登记不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
北京富秋全凤小卖部
(招牌名称:胖胖家常菜)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来 源: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