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网络订餐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网络订餐专项采用线上随机下单、订餐,抽检对象为我省范围内取得许可的网络订餐单位,如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校园食品安全专项重点抽取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专项抽检覆盖粮食加工品、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类食品8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58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古盛日用杂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悠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喉香佛手果(蜜饯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石岐区龙一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得利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香豆冰棍(红豆口味),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英德市浛洸镇中学学生部食堂小卖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合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翅尖(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海珠区瀚儒食品店制售的鸡蛋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荔湾区鹅烧烧餐饮店制售的招牌烧鹅(份),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九鹅九餐饮有限公司制售的狮头鹅肉(半斤),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越秀区鹅事春秋美食店制售的鸡蛋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天河区林和昊祥美食店制售的湛江白切鸡半只(配姜葱),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广州市荔湾区鲜一品肠粉店制售的招牌牛肉鲜虾鸡蛋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佛山市南海区煌煌煌煌烧腊粥粉面店制售的手撕鸡一份(不含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佛山市南海区佰食烧腊店制售的本地白切鸡(例),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佛山市南海区亿盈达美食店制售的脆皮澳门烧肉斩料外带,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东莞市麻涌深井饮食店制售的原只白切鸡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东莞市麻涌名扬小食店制售的手撕白切鸡半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壹只卤鹅潮味饭店制售的特色冰皮鸡(例牌),菌落总数和沙门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好时汇快餐店制售的四分之一烧鸭(不带米饭,米饭可另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小禾鲜美豆浆肠粉店制售的正宗电白捞粉,菌落总数和蜡样芽孢杆菌蜡样芽孢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中山市港口镇旺海烧味食店制售的港式烧鸭,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中山市港口镇紫平餐饮店制售的“川香麻辣更好吃”爆炒牛肉香辣意面+土豆角+西兰花+小番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中山市港喜茶餐厅制售的银芽肉丝炒面,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江门市江海区新之味小食店制售的酱汁捞干布拉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江门市江海区刘丹餐饮店制售的(巨划算)卤肉盖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江门市江海区湘彩木桶饭店制售的特色蛋炒饭+热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江门市江海区水美美食店制售的蛋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珠海市香洲丽存餐饮店制售的鲜蛋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好站点餐饮店制售的鸡蛋瘦肉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珠海市湾仔龙君包子店制售的腊肠肉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珠海市南屏全牛面馆制售的蛋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肇庆市端州区甘源美食店制售的鸡蛋炒米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肇庆市端州区簸箕石磨肠粉店制售的肉碎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肇庆市端州区星城明炉烧鹅店制售的明炉脆皮烧肉,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昊龙阁餐饮店制售的虾仁蟹排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三)惠州市惠城区许龙餐饮店制售的扬州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英德市英德中学采购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罗定市罗定第三中学食堂采购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采购的南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阳春市潭水中学采购的阳春市潭水镇张大造蔬菜摊供应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汕尾市城区鼎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同仁食品有限公司的沙拉薯条(油炸类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江海区文亮综合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新希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东豆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禅城区连辰杂货店销售的标称肇庆冠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禅城区年佳锋杂货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尚好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炒货食品(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遂溪县遂城三品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得利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尚品(香草+咖啡口味)冰淇淋,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2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3.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